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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村史 | 马务村历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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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摘要:“马务村建于宋庆历年间。宋《长安志》名四马务,明代易名马务村。清嘉庆时分为南北二堡,后统名一村,清末刑部尚书薛允升出生于此。”务,是北宋时期为抵御西夏,在后方建立的各种军事物资供应基地,称营田务。


长安县高桥乡马务村

长安马务村历史
    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年)九月成立陕西营田务,开辟成片荒地,抽集壮丁作为预备役屯田军训,生产粮食供给前方;后演变成为农村,叫做务庄.长安区西北的马务村,即饲养繁殖军马为主的马务.据当时<<长安县志>>记载:兴平沿渭河两岸有四个大型马务.所以长安县高桥乡马务村名称即由此而来.


村史链接
   1.【村史详情】
     马务村位于高桥街办南3公里,东距韩家庄村约1公里,南距沙河村1公里,西距庄河村2公里,北距阴水坊村2公里。现有人口2600多人,可耕地有4000多亩,分为南北二堡子。南堡子分为寨子和老堡子,北堡子分北门,后村,围墙村。
马务村碑上记载:“该村建于宋庆历年间。宋《长安志》名四马务,明代易名马务村。清嘉庆时分为南北二堡,后统名一村,清末刑部尚书薛允升出生于此。”务,是北宋时期为抵御西夏,在后方建立的各种军事物资供应基地,称营田务。
马务村庄的形成年代要追溯到公元1045年以前。据文献记载,在马务村的原址上,最早是一片比较荒凉的滩涂。尽管沣河在千百年的奔流中数次易道,却始终不曾远离马务村。由于沣河丰沛的水量调节,马务村一带一直水草丰茂。所以,马务村也非常适合古代时期战备所需,用以养马屯田。
据宋朝《长安志兴平县》记载:“四马务,在县东南二十余里。地凡三百七十余顷,南渡渭河。庆历中为营田,寻罢之。其后为民占有,不复归有司”。
在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年),朝廷成立陕西营田所,开始抽集壮丁在今天的马务村一带开辟荒地,养马屯田,同时生产粮食供给前方战事。
后来,马务村慢慢演变成为以农业种植为主的村落,曾经被叫做务庄。马务村很早的时候归丰邑管辖,后来又归西乡。清朝嘉庆年间,马务村称“张旺里”,“后五甲”,“马务廒”。当时马务村就分为南北二堡。后来又设马王廒,马务三堡(马务南堡子,马务寨,马务北堡子)全部归马王廒管辖。民国时期,马务村又称沣西乡马务村。
 
2.【马务村老城堡】
清代同治初年,陕西闹“回回”,为了抵御侵扰,冯村人柏景伟奉旨在关中农村筑城,他在西安周边督建了很多村级城郭。老堡子原来是有城墙的,城墙有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修建的。城墙四四方方,只开有一个北门,北门上面建有城楼。据说城楼上曾有土炮土枪,想必当初也是戒备严密随时准备抵御侵扰吧。老堡子城外,有一护城河,河中有水,时间久了也就有了鱼,护城河边,有成片的芦苇。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,逐渐荒废。
 
   3.【马务村薛家】
马务村早先被人津津乐道的是“薛家五门”,说的是马务村薛姓一大户人家五弟兄,分家后各称一门。五门人大多都居住在马务北门。据传,这五门人精于商贾,生意做得非常好。明清时候,他们家族的“焕兴堂”商号名气很大,他们不只在长安城,就连咸阳周至都建有分号。马务村最有名的人物就是人称“薛老爷”的薛允升。
  
   薛允升(1820-1901年),字克猷,号云阶,陕西长安县(今属西安市)马务村人。进士出身,历任山西按察使、山东布政使、署漕运总督、刑部右侍郎、刑部尚书等职。主要著作有《读例存疑》、《汉律辑存》、《唐明律合编》、《薛大司寇遗集》。晚清著名法律学家,廉直大臣。
   薛允升出生于平民家庭,父亲薛丰泰是个循规守正的读书人(痒生)。允升自幼受父亲教诲,20岁乡试中举,清咸丰六年(1856年)及进士第。居官41年中,除出任过江西饶如州知府、四川龙茂道、山西按察使、山东布政使和任京官礼、兵、工部侍郎等,总共不到十年外,其余三十多年都在刑部任职,官至刑部尚书。他初在刑部任主事,不久调秋审处坐办(专营审核各省所报死刑犯人案件的官员),又调律例馆(刑部里专门研究和解释正法和补充条例的部门)。他深知刑律之事关系民命,责任重大,要做到不放纵罪犯,不冤枉无辜,不仅要精通法律,还要善于剖析案情。因此他一到刑部,就悉心研究囚牢、刑律问题,上自《春秋》,下至历代法典乃至前人办案的各种专著,他无不披阅,成为法律知识丰富,精明强干的法律专家。他任刑部中、下级官员时,同僚中每有疑难问题,都愿向他询问,他都能完满地给以解答。他所拟的文稿,别人很难改动一字,连刑部长官也多是画诺而已。
  薛允升其所以步步升迁,主要凭办事干练,善断疑难案件。他在秋审处和任侍郎时平反昭雪了大量冤案,拯救了很多被地方官论死的无辜良民。薛允升身为掌刑之官,不只熟悉法律,善剖疑案,还有一个特点,就是他生性和善,不会摆官架子,审囚时也不靠法官的威仪,不用刑讯逼供。当时人们议论说:薛允升提审囚犯时,好像老太婆与伙伴们叙家常一样,法官不象法官,囚犯也不象囚犯,以至于犯人敢于大胆地向他吐露真情。这也是他办案不冤好人的一个原因。他平反的冤案不计其数,其中比较突出的,如同治八年的"吕二落水案",有个名叫王宏罄的人,蒙冤拟斩,经他发现,排除重重阻力,调查复审,得到了昭雪;"江宁周五杀朱彪"一案,有僧绍棕、曲学如二人被地方官冤屈论死。他审批时发现疑点,亲自前往江宁复查,弄清了真相,开释了无辜,并将制造假案的地方官依法处治;奉天府官吏虐害百姓一事,他奉命查清实情,奏请朝廷对府尹以下官吏给以应得的处分。因此,他的声望日益提高。
  清朝末期,政治黑暗,贿赂公行,清廉衙门很少。薛允升主持刑部后,首先整饬衙风,选贤任能,并定立衙规,严禁受贿、徇私情事,属员有违犯者,严究不赦。因此,在他的任期内,刑部衙风是最好的。
  薛允升执法如山,最突出的一事,就是处理"太监拒捕杀人案"。
 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间,太监李苌材、张受山、阎葆维等一伙人到北京大栅栏庆和戏院看戏时,因与别人争座位发生口角,竟仗势横行,打散群众,砸毁剧院的柜房。中城练勇局队长赵云起带人来弹压时,他们竟挥刀舞杖,李苌材砍伤了兵勇刘文生等二人,张受山杀死了队长赵云起。这一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,一时间北京城里尽人皆知,民怨沸腾。朝廷究竟会怎样处理此事,市民们都在拭目以待。
  光绪皇帝闻知此事后,非常生气,立即降旨刑部"从严议处"。薛允升时任刑部尚书,他查清事件始末,按照清朝的法律,拟就了对李苌材、张受山等人分别处以斩首和流放边疆的判决,呈奏皇帝待批。不料太监总管李连英为袒护其同类,请让允升手下留情。
  薛允升一贯执法如山,他为了严惩凶顽,申张正义,平息民忿,不顾个人安危,严词拒绝了说情的要员,并亲笔给皇帝写奏章说:"太监杀人一案,臣部巳按皇上‘从严议处’的旨意,拟定了判决书呈奏待批。现在却又降旨,要按‘伤人致死’条款从轻议处。臣部是问刑衙门,只知道查清案情,依法判刑,维护大清法律的尊严。太监杀练勇局赵云起,分明是拒捕杀人,根本不是一般的打架斗欧伤人致死,怎么能按‘伤人致死’定罪呢?更何况太监与平民不同,百姓们都知道我朝宫中家法甚严,太监犯法,从来都是加倍治罪。若违背法律,从轻惩处,百姓们不知道这是皇上的意思,还以为是刑部有意放纵恶徒。假如皇上认为宫廷里的不法分子应该肃清,太监犯法不宜宽容的话,就请按照刑部原拟的判决书批准执行。如果皇上想法外施仁,那就请皇上自行决定,愿意怎么批就怎么批吧!臣的刑部是不能背离朝廷的法律而改变原判的"。
  这一奏章,句句有理,字字逼人。连慈禧太后也觉得无由再说。皇帝只好批准将张受山立斩,其余从轻分别法办。
  就因为此事,慈禧太后和李莲英嫌薛允升不给面子,非常恼恨,竟唆使别人诬告薛允升有贪脏枉法的行为。但经吏部一查,薛允升为官两袖清风,所捏造的事情全是空的。后来,因为薛允升有个远在天津的侄子薛济有些不法行为,慈禧等竟以薛允升"不知避嫌"为借口,罢去他尚书的职务,降三级,调到宗人府当了一个小小的府丞(管祭祀的小官)。光绪二十四年,薛允升忿然辞官,回到长安家乡为民,达三年之久。
  光绪二十六年,八国联军攻陷北京,慈禧太后和皇帝都逃亡到西安。次年刚过年,刑部尚书赵舒翘被革职并赐死,薛允升被重新召回任刑部尚书。时薛允升已8l岁。次年随驾返北京途中,病死于河南。
   薛对汉、唐、明几代的法律进行了认真研究,编成《唐明律合编》四十卷、《汉律辑存》六卷、《汉律决事比》四卷,还将自己平时判案的笔记加以整理,撰成《读例存疑》五十四卷,其他著述收于《薛大司寇遗集》中。
 
   4.【本村英烈】
    薛振林(1926~1959年)男,高桥乡马务村人。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,为一七九师五三六团三连战士。1959年2月在四川省简阳石板滩剿匪中牺牲
 
   5.【清嘉庆长安县志】记载为:马王廒马务北堡   马务南堡   马务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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